睑裂闭合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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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27 1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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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司法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并记录下司法变革与发展中的每一个足迹,共同为构建法治社会,促进延安和谐快速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延安市司法局联合延安新闻综合广播特别推出法制栏目《司法在线》。力求通过析法、释法、普法、用法、说法,提高百姓法律素质和用法水平;以动态消息,专题纪实,展现司法战线风采与业绩;以法眼看世间,解读社会事件中的法律含量。我们通过对发生在本地各县区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五个方面的71个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法律评析,使读者受到教育和启发,从中学会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达到普及和宣传法律知识的目的。

每周我们都会给大家带来

一起案例

让大家从中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司法鉴定案例

案情简介

餐饮煤气爆炸致烧伤司法医学鉴定助赔偿

一、案情简介

刘某某,男,3岁,汉族,陕西省延安市人,于年4月22日某火锅店吃火锅时因煤气爆炸致全身多处烧伤,感疼痛难忍,左上肢活动障碍。入住x医院治疗。入院诊断:“全身多处皮肤烧伤8%TBSA(Ⅱ°)。”入院后急诊予清创,敷料包扎,予静脉补液,完善相关检查,积极行换药及对症治疗,于4月29日在臂丛麻醉下行左手清创+左手小指远端指节截指术。术后安返病房,予对症支持治疗。患者创面愈合尚佳,全身情况可,予以出院。出院诊断:“1、全身多处皮肤烧伤(Ⅱ°),约占体表总面积8%。2、左小指末节截指术后。”出院时生命体征平稳,一般情况可,面部、肢体创面结痂,无渗出,无红肿。左手创面局部少量渗出。治疗已终结,因对方不予赔偿,现由延安市“1.48”法律服务所委托陕西延安天恒司法医学鉴定所予以鉴定。接案后,鉴定人员详阅病历、观察影像资料、检查伤者、制作图表。集体座谈分析讨论后做出鉴定意见。

步入检查室,神清,对答切题,查体合作。身高:cm。体重17.0kg、面部大范围不规则皮肤增生瘢痕,分布于发际线以下,口唇线上方,右外眦线内侧,左耳前线内侧。面部瘢痕质地较硬,色淡红。平视前方时双眼睑裂高度基本对称,双眼睑缘弧度略僵硬,未见上睑下垂;右眼睑自然闭眼时可见闭合不全(内侧露白<1mm),稍用力闭眼时睑裂完全消失;左眼睑闭合可。上唇上方瘢痕为增生性瘢痕,张口度正常。右肩部、右上臂背面及外侧、左肩部和左上臂背面分别有一不规则片状皮肤增生性瘢痕,瘢痕表面色红,质地较硬。左小指末节远端部分缺失,双手余指关节及四肢各大关节活动均无明显受限。四肢肌力5级,肌张力正常,皮肤触痛觉存在。

瘢痕位置、形态和范围(略)

二、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现有送鉴材料与本鉴定所鉴定人检验所见,分析说明如下:被鉴定人刘某某因故致面部、双肩部、双上臂、左手多处火焰灼伤,临床诊断为“全身多处皮肤烧伤(Ⅱ°),约占体表总面积8%”。经行清创、左手小指远节指骨截骨术及对症、支持治疗,目前医疗终结。本次本鉴定所检见其面部及右肩部、右上臂背面及外侧、左肩部和左上臂背面体表遗留瘢痕形成。本鉴定所采用薄膜法描记瘢形状,经计算机软件法测量面部及上肢各处瘢痕面积,面部瘢痕面积分别为59.2cm2、.8cm2,累计为.0cm2双上肢各处瘢痕面积分别为.6cm2、81.0cm2、.4cm2和21.7cm2,累计为.7cm2。根据体表面积计算公式(据《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实务》):体表面积(cm2)=0.×身高(cm)+0.×体重(kg)-0.)x,结合中国九分法(包括儿童面部面积比例修正值),儿童面部面积(cm2)=体表面积(cm2)×(9+12-周岁)]]1/。刘某某本次鉴定时为4周岁,故其面部痕面积占面部面积45.26%,达40%以上(未达60%);上肢体表瘢痕面积占体表面积4.67%,达4%以上(未达12%)。此外,本鉴定所尚检见刘某某右眼睑自然闭眼时可见闭合不全,稍用力闭眼时睑裂可消失,属眼睑轻度闭合不全,未达眼睑畸形程度;左小指末节远端部分缺失,双手余指关节未遗留明显功能障碍,未达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综上,比照GB(《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第4.5.21)条、第4.10.11)条之规定,刘某某本次损伤致面部痕形成、双上肢瘢痕形成的后遗症分别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五级、十级伤残。三、鉴定意见被鉴定人刘某某因故致面部、肢体等处皮肤烧伤等。目前遗留面部瘢痕与双上肢瘢痕形成等后遗症,分别相当道路交通事故五级、十级伤残。(注:采用其他瘢痕面积测算方法及人体体表面积计算公式复核瘢痕面积与比例,其计算结果比照标准相应条款,鉴定意见不存在差异。)

评析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本案中,受害者可以据此要求餐馆赔偿消费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本案中,因人身损伤伤残无具体的鉴定标准,各地采用的标准不同,司法鉴定机构结合患儿的具体伤情,采用了GB-(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对伤者作出科学公正的伤残评定。通过司法医学经鉴定,有助于该案的合理公正处理,从而能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当地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来源:延安新闻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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