睑裂闭合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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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6 17: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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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律师您好:过年期间出去玩,和别人发生冲突,被打了,头上缝了五针,现在需要怎么办?

律师分析:

是否已经报警?是否做了伤情鉴定?

客户回复:

已经报警了,也已经做了伤情鉴定。但结果还没有出来。

律师分析:

根据你现在描述的情况来看,应该会定性为互殴。具体是否会构成刑事犯罪需要伤情鉴定报告出来以后才能定。

如伤情是轻微伤,不涉及刑事犯罪,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补偿金。

如伤情达到轻伤以上。涉及故意伤害罪。除民事赔偿责任外还需要负刑事责任。

伤情的鉴定标准:(面部轻伤鉴定标准)

面部、耳廓损伤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民事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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