睑裂闭合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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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8/31 1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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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者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主体,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事关国计民生和经济发展。近年来,宁夏各级法院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坚持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立足审判密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网,妥善审理化解各类服务消费合同纠纷和侵权案件,有力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障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又到一年“3·15”,即日起对全区各级法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进行连续发布,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理,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营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氛围,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案例三购买到假冒注册商标产品能否请求十倍赔偿?

年6月6日,王某某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某超市以单价元的价格,购买了两瓶贵州茅台酒,支付价款元。之后,王某某就所购买两瓶贵州茅台酒存在瑕疵向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进行投诉。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对这两瓶贵州茅台酒进行辨认(鉴定)。年6月11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产品辨认(鉴定)表,确定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王某某向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支付价款10倍即惩罚性赔偿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关于经营者惩罚性民事赔偿责任的具体内容系“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要对经营明知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两方面同时存在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本案中,王某某仅举证证明了其所购买的两瓶贵州茅台酒系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却没有举证证明两瓶假冒注册商标的贵州茅台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大武口区某超市对这两瓶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主观认识上是明知的证明。王某某的举证证明行为未完成,不能证明其主张待证事实成立,判决驳回原告王某某关于支付10倍即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

本案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是否适用的案例。该案中,消费者以其所购买的两瓶贵州茅台酒系假冒产品提起诉讼,要求食品销售者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消费者要对经营明知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两方面同时存在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但作为消费者的原告无法证明其所主张的待证事实,对此其应承担举证证明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案例四选择无资质机构美容失败能否获得赔偿?

被告赵某某系被告某美容店的经营者。年5月12日,赵某某在青铜峡市某服装店给原告乔某某做双眼皮手术。术后,乔某某感觉眼线上下、双眼皮宽窄不一致,弧度不流畅,右眼皮上提,眼睛睁、闭时不舒服,睁眼时右眼皮向后拉。年2月13日,乔某某医院门诊部检查,门诊诊断:双眼重睑术后角膜炎。原告乔某某诉至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某美容店、赵某某退还手术费用,赔偿精神损失、后续修复费用等。4月13日,乔某某在某医学美容诊所行双侧重睑修复术、双侧内眦赘皮矫正术,花去医疗费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眼皮美容项目并非被告某美容店经营范围,被告赵某某也未取得双眼皮美容手术资格,违规为原告乔某某提供双眼皮美容服务,造成原告手术后双眼上睑见重睑术后痕迹,双眼睑闭合不全,少量留白,角膜下方见点片状上皮剥脱,二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进行修复手术系二被告侵权行为所致,所花医疗费二被告也应当予以赔偿,但考虑到本案中乔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做双眼皮手术,对自身造成的损害后果,其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判决被告某美容店、被告赵某某赔偿原告乔某某继续治疗费、交通费.5元,乔某某自行承担.5元。

本案中,乔某某选择由无资质的赵某某给其做双眼皮美容手术,导致术后出现问题,人身权益受到损害,经修复仍未改善,后到美容诊所再次修复,花费大量支出。虽有其自身的原因,但本案中赵某某提供的美容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是不争的事实,法院根据本案的案件事实及双方提交的证据,酌定由乔某某承担30%的责任,赵某某及其美容店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报记者马荣

原标题:《守护消费安全践行司法为民——全区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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